那要是问维淑,嘴里除了夸再听不到别的。
杨桂英抿唇笑起来,小心摸了下衣服的料子,滑溜溜的,感觉手一碰,茧子就给它刮抽了丝,跟她往日里穿的那些松松垮垮的棉布衣很不一样。
杨桂英是个优秀的学生,虽然一开始不适应,但也在努力习惯,这让董老师很有成就感,瞬间当老师上了瘾,兴致勃勃问:“你要不要学认字?你要是想学的话,我教你。”
杨桂英当然想认识字,小时候有个远方表叔就是文化人,后来进了城,让全家都吃上了商品粮,所以她打小就佩服文化人,觉得文化人最有出息,也因此宁愿咬着牙饿着肚子都要把维淑供出来。
但要是让她学认字,她却是有些纠结,吞吐道:“我现在学,能行吗?我年龄都这么大了,肯定学不会的。”
董芳苓安慰她:“怕什么,你今年也才五十出头,往后还有几十年的日子呢,人家小孩子学认字也是学了好几年,还得是从早到晚地学。你就算进度慢点,几年学不会,那就学十几年,慢慢学就是了。再说,又没指望你去考状元,咱不说多精通,就学了在出门的时候能看个公交站牌,认识个店招牌就行,要不然你自己出去,维淑也不放心,生怕你迷了路。”
说完她又补一句:“顶多就是吃点苦,但你说你像是怕吃苦的人吗?种地挨饿的苦都吃得,认字的苦还能更苦吗?”
是这个道理,杨桂英别的不好说,就吃苦那是一点不怕,她瞧着她笑起来,一咬牙说:“学!”
她一说学,董芳苓立马兴冲冲地带她去书店买了小学一年级的语文课本,准备照着课本上的字教她。
两人买完书回来时,何维淑也下班到家了,一听是妈妈准备学认字,她惊讶地看向杨桂英,接着笑说:“妈,我支持你,我相信你肯定能学会的。”
杨桂英闻言不好意思地用课本挡着脸笑起来,那股娇羞劲儿,好像一下子回到了她的少女时期。
现在的语文课本上都是先从拼音学起,而在董芳苓上学那会儿,拼音都还没出来呢,是后来拼音被编进课本了,她自学的,现在又教给杨桂英。
可明明杨桂英平时说话的时候又利索又流畅,一到学拼音的时候感觉自己舌头都是硬的,就是拐不过来那个弯,而且那拼音长得曲里拐弯儿,她还老记不住哪个读哪个,但她有一点好,就是特别肯下苦功,在家里没事儿就写就练,练习的特别勤快,遇到不会的就去请教闺女女婿。
还不会用笔,那就一停一顿地写,往日里扛起锄头挥起镰刀十分灵活有力的双手,这时候笨拙得很,但她看着本子上歪歪扭扭的笔迹却十分开心。
还不认识字,那就在拼音旁用笔画上她自己知道的符号,来记住发音。
学生这么努力,当老师的教起来也很热情高涨,董芳苓每回给她上课都拿出百分百的精力,还会提前做好笔记备课,力图用最通俗易懂的语句来讲解上课的内容,让杨桂英学得更轻松,理解得更透彻。
就这样,一对一的小班课程正式开启,不论是老师还是学生都很乐在其中。
何维淑见对此也是乐见其成,下了班后专门去文具店买了铅笔橡皮,和深受学生们欢迎的卷筒削笔刀,以及一大沓的各种类型的本子,什么拼音本、田字格、方格本,甚至还给杨桂英买了日记本。
她把精美的日记本拿出来递给杨桂英,笑说:“等你学会拼音,再认识些字,这样每天都能写日记了。”
“什么叫日记?”杨桂英第一次听这个名词。
“就是记录你这一天发生的事情,什么有趣的难忘的都可以写上去。”
杨桂英摆摆手笑起来道:“我一个农村老妇女,这每天哪有啥难忘的事要写,这日记本这么漂亮,我看还是留着你用吧。”
何维淑想了想说:“也不一定非得是难忘的事情,也可以写一下你当天都吃了什么,有没有吃到觉得特别好吃的东西,写天气是好是坏,写心情怎么样,是开心的、难过的?日记里能写的不一定是大事,日记是记下来给以后的你自己看的,只要你自己觉得值得写,那就都能写。而且把现在的日子记录下来,等十几年、几十年之后再看,就又是不一样的感觉,就跟照片一样,只是一个是用相机记录,一个是用文字记录。”
杨桂英听完,忽然也觉得每天写一写日记很好,于是笑呵呵地收下日记本,眼神里都充满了期待。
她在认字上下了苦工,努力都被看到,进步不菲,一个月后就能汉字夹拼音的写日记了。
她郑重地在日记本上一笔一划写上自己的名字——杨桂英。
董芳苓最先教的字就是她的名字怎么写,教的时候还夸说:“你的名字很好,既好听又很有力量。”
杨桂英不懂自己的名字哪里有力量,她笑道:“我家姊妹三个,桂兰、桂英、桂花,都是爹娘随便给取的名字,也没什么讲究。”
董芳苓笑着摇摇头:“就算是随便取的名字,你也靠自己活出了力量感,而且‘桂英’这两个字很好,《穆桂英挂帅》你听过没?”
“哎呦,那咋能没听过,集上逢庙会的时候,人家搭戏台子还唱过这出戏呢!”
“你看,那穆桂英也叫桂英,人家可是能挂帅的将军,你也叫桂英,你虽然没有挂帅,但你也很厉害,一个人就把闺女拉扯大,还给培养成了这么有本事的人。”
杨桂英愣住,她从前还从没听到过对她名字有这种解释的,都是桂英,但她好像从没意识到过自己跟穆桂英是同名,人家是能上战场,领兵打仗的女将军,而她不过是乡野村妇,甚至大多数人早就忘了她叫什么,只知道她是老二家的,是维淑妈。
忽然间,她不好意思地笑起来,颇为秀气地抿起唇,头一次觉得自己的名字竟然这么好听。
日记本上的三个字,笔迹还很稚嫩,但能看出写它的人很认真,一定是伏在案头,用最标准的姿势握着铅笔,一撇一捺慢慢地刻上去的。
名字写完,翻到第一页,杨桂英把铅笔用闺女买的卷笔刀又削了削,削得尖尖的,很是锋利。
接着,她慎重又仔细地开始了自己的第一篇日记。
先是记录下日期:2000年12月2日,农历十一月初七,天气晴。
她记录下了这一天,她早上五点钟起床,给两个孩子做早饭,煮的稀饭,热的馍,*煎了鸡蛋,炒了一道青菜,一道腊肉。
接着俩孩子吃完早饭出门上班,她把家里的卫生打扫好后,该洗的衣服都洗完,就坐到桌前写字,一个字写一面,总共练了十个字。
写完字后烧午饭,闺女离得近,中午回来吃。
她中午下了肉丝面条,闺女吃的很高兴,一直夸她面条擀得十分劲道。
饭后她回房间睡了会儿,就又开始练字,仍然是十个字,写完后烧晚饭,女婿今天加班,没回来吃,她给留了些出来,以防他夜里回来的时候肚子饿。
晚上吃完饭,她收拾干净后,就去刷牙洗脸,用热水泡泡脚,跟女儿一块儿看了会儿电视,回房睡觉。
在日记的末尾,她不忘记录下心情,她很高兴很满足,太阳照进房间里,晒得暖烘烘的。
流水账的日记,她写的很珍惜,写完后小心地抚了抚页脚,把微微翘起的一点给压平,随后合上本子,放进抽屉里。
人有了事情做,精气神儿都更加饱满。
何维淑每天看着越来越积极向上的妈妈,也在心里为她感到高兴。
何维淑现在怀孕六个月,肚子已经隆起来,身子变得笨重,也染上了走路时撑着腰的习惯。
不管是在医院还是在家,几乎都被当成了易碎的瓷娃娃,每个人对她都小心翼翼的,只要看见她在走路,总忍不住想要伸手去扶一扶。
这时候胎动已经很频繁,小家伙在她肚子里像条灵活的小鱼,在子宫里不知道是在翻身还是打滚,导致她常常走着走着就停下脚步,手不由自主地抚上高高隆起的肚子,屏息感受那来自生命内部、充满力量的律动。
而睡前用耳朵听宝宝的动静,已经成了崔承安的必做事情。
他撑着身子,脑袋轻轻贴在何维淑肚子上,一动不动地听着,不管听到什么都要惊喜地抬头,看向老婆猜测:“宝宝现在是不是又在翻身?”“感觉小脚踹了一下。”“我好像听到了宝宝的心跳声,‘咚咚咚’的,特别有力量。”
何维淑也将手掌放在肚子上,满眼都是温柔。
两人看电视上说,孩子还没出生时,要给ta做胎教,给ta听音乐、读故事书。
于是崔承安天天晚上都捧着故事书读,读完书又去弹钢琴,一样也不落下。
天气越来越冷,何维淑也时常手脚冰凉,晚上睡觉的时候,崔承安先用手给她搓热,再放到自己腿上暖着。
随着肚子越来越大,何维淑的双脚和小腿也开始水肿,有时候肿得厉害了,连鞋子都穿不进去,只能裹着厚厚的袜子,穿上宽松的拖鞋。